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国内 > 社会> 正文

高校表白条例爆红网络:表白不成不许硬上弓

www.fjnet.cn 2013-05-08 14:41 微博 来源:楚天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链接

表白十大条例

第一条,严禁使用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行表白,以免造成消防隐患,危害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条,表白活动持续时间不宜过长,务必于当日24点前结束,以免影响其他同学正常学习休息。

第三条,禁止表白过程中因争风吃醋演变为聚众斗殴,如经查实,处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表白过程注意自身仪表举止,不宜过于投入忘乎所以,有伤学校风化。

第五条,表白形式鼓励创新,体现陶院大学学生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第六条,要求表白方感情真挚,杜绝玩弄感情现象,培养责任意识。

第七条,不主张表白活动铺张浪费,发扬“嚼得菜根,做得大事”的优良传统。

第八条,如进行大型表白活动,需在一周前上交策划方案,经教务处审批合格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如表白失败,不得采取极端行为,希望同学珍爱自己和他人生命,对此校方将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

第十条,表白不成仁义在,不许霸王硬上弓。

  • 责任编辑:蓝晓梅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