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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租用集体土地建房出售非法获利50余万被拘

www.fjnet.cn 2013-05-07 23: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柳州5月7日电 (韦崇结 覃学)广西柳州市警方5月7日通报,柳州市男子韦某打着“合作开发”的旗号,在集体土地上非法建房,并将房子出售或出租,非法牟利50多万元。柳州警方经过调查掌握韦某违法犯罪事实后,将韦某以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刑事拘留。

2013年3月初,有多名群众向柳南公安分局反映,称有人在柳南区红桥路出售或出租没有任何手续的房子,收取了大量钱财,涉嫌违建。柳南警方迅速展开了调查。经查,自去年下半年起有20多名群众先后从一名叫韦某的男子手中,购买或租下了其位于柳南区红桥路一栋名为“红桥老年活动中心”的20多套房子。该栋楼房预计建8层,目前已建到第7层,另外旁边还有一块地已平整,准备动工兴建。经警方走访有关职能部门,确认该栋房子为违章建筑,违建地点在红桥路西面,占地1.5亩。

据警方调查,2010年7月,韦某与新云村委7组签定了一份“合作开发使用土地合同”,在未取得任何建设手续的情况下,当年10月,韦某便找来了广西贵港市的一家建筑公司,开始在该地块上大兴土木。期间,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现了韦某等人的违规事实后,曾先后多次向新云村7组和施工单位下达了公告及催告书,要求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其依然没有停工。

2012年下半年开始,犯罪嫌疑人韦某以 “红桥老年活动中心”为名,陆续与20多名群众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将该楼的20余间房屋转卖、租赁给他人,非法获利53.5万元。在掌握韦某的违法犯罪事实后,2013年5月3日,民警依法传唤韦某到警队接受调查,经讯问,韦某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韦某因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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