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国内 > 社会> 正文

倒车不慎撞死亲哥哥 弟弟被判赔偿13万元

www.fjnet.cn 2013-05-07 15:43 刘炬 来源:长沙晚报 我来说两句

在倒车过程撞死自己的亲兄弟,经济损失谁来赔?日前,常德市鼎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由某保险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由肇事的弟弟赔偿经济损失13万元。

今年1月21日,王小某驾驶轻型自卸货车停在某工厂内道路上装货,发动车辆将车向后移动过程中,打开的车后厢护栏因惯性力作用向后甩去,恰好击中站在车旁的王大某(王小某胞兄)头部,造成王大某当场死亡。

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小某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王大某无责任。王小某驾驶的轻型自卸货车在常德市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和赔偿限额为20万元的“商业三责险”。各方经交警部门调解未果,王大某的亲属诉至法院,要求王小某与保险公司赔偿经济损失46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限额范围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轻型自卸货车在常德市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赔偿限额为20万元的“商业三责险”,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扣除免赔率和免赔额后,应该对王小某承担的责任进行替代赔偿。王小某应该对保险公司不赔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记者 刘炬 通讯员 何浩)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