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国内 > 社会> 正文

南京8举措调控房地产市场 仍未提及“20%个税”

www.fjnet.cn 2013-04-19 18:45 王琦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南京4月19日电(王琦)今天下午,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确保今年房价控制目标的实现。对于国五条中“20%个税”,通知中仍未提及。

南京市政府发布的《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共提出认真落实稳定房价的工作责任、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等政策、加大中低价位住房供应力度、切实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价格管理制度、完善房地产调控联动机制8点要求。其中对于限购政策,提出了更为严厉的要求,开发企业或者经纪人员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五条细则”,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而江苏省至今未发布“国五条”落地细则,目前仍按照20%差额或者1%全额计征的方式自选。南京此次发布的8点要求中,官方并未给出明确说法。

  • 责任编辑:林晨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