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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茂高速延安“8 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www.fjnet.cn 2013-04-12 15:30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我来说两句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陈强,卧铺大客车驾驶人(已在事故中死亡),男,41岁,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2002年12月30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2008年10月29日增驾取得大型客车准驾资格,准驾车型代号为A1,持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高金良,卧铺大客车驾驶人(已在事故中死亡),男,49岁,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人。1993年6月1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2003年10月15日增驾取得大型客车准驾资格,准驾车型代号为A1、A2,持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闪文全,重型半挂货车驾驶人兼押运员,男,42岁,河南省焦作市人。1981年10月5日在部队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1985年5月4日换为地方驾驶证,准驾车型代号为A2,于2011年6月1日、6月7日在河南省焦作市交通运输局分别取得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张军,重型半挂货车驾驶人兼押运员,男,43岁,河南省焦作市人。1990年8月20日在河南省焦作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初次领取驾驶证,准驾车型代号为A2、D,于2011年5月26日、7月15日在河南省焦作市交通运输局分别取得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经调查,没有发现上述驾驶人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的迹象。其中:陈强、高金良、闪文全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证件齐全有效;张军的从业资格证件齐全,但张军因连续两年以上未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不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至事故发生时,陈强连续驾驶时间达4小时22分,属疲劳驾驶。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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