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要对腐败零容忍:“一分钱”腐败也是腐败
2013-03-26 08:55:02来源:检察日报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大贪小贪都是贪 林喆的观点经媒体报道后,很多人发来短信表示支持。林喆告诉记者,有个朋友给她发来短信,这样写道:“支持零容忍!对贪腐官员就该严惩。” 贪污受贿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权利和整体利益,以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诚信和国家的公信,危害性巨大。“不能因他(贪腐官员)是级别高的大官就放过,也不能因为他(贪腐官员)是没贪多少的小官就不去查处。大贪小贪都是贪官,都要严查。”林喆说。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廉政公署前专员罗范淑芬表示,在香港,贪腐100元也好,1元也好,相关部门的人都会对这种不当行为去作出处理。 在实践中,对贪腐零容忍是国际惯例。《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就贯彻了世界各国对腐败的不容忍态度,十分显著地体现了惩治犯罪的严厉性特点。“如在香港,贪污贿赂罪并不以数额为依据,处罚的是行为而不是数额,目的是使每一次恶劣行径都受到法律的惩处。”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聂资鲁表示。 “腐败案件不分大小,对我们国家体制的腐蚀程度、影响都是同样存在的。”聂资鲁向记者表示,“在设计量刑标准时,要贯彻科学发展观,做到量刑平衡、一视同仁;严格依法判处刑罚,决不以罚代刑。但同时可以依法充分适用财产刑,不让职务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做到罚当其罪,该重则重,该轻则轻。” “大案是打击重点,小案也要认真查处。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两种犯罪的具体打击方式是有区别的。”罗猛表示,“因为大案要案的级别高、数额大,相对于小贪,影响度要大一些,腐蚀度要大一些,当然要重点打击,加大处罚力度。而一些贪腐金额小的案件有时会作出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分流,如作出不起诉决定、不作为犯罪处理、从轻判决等。”罗猛表示,这是处理过程中处理方式的改变,并不意味着我们放任了犯罪。 “苍蝇”不拍终成“猛虎”。受访专家表示,“苍蝇”的肆虐,对国家和社会的蚕食不亚于老虎般的鲸吞。只打“老虎”不打“苍蝇”的做法会造成小腐败不断变大。所以,反腐既要打“老虎”,又要打“苍蝇”,让“老虎”和“苍蝇”无处藏身。真正做到让老百姓满意,让老百姓放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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