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腐证腐号腐",腐腐该惩--代表委员拷问新型腐败
2013-03-10 17:54 傅勇涛、朱薇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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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傅勇涛、朱薇)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指出,在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一些代表委员在审议、讨论报告时指出,当前诸如“房腐”“证腐”“号腐”等一些“新型腐败”现象不断涌出,让人们意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他们认为,腐败归根结底是权力的失衡,唯有“重拳治腐”与“创新防腐”双管齐下,重在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与监督,才能让反腐更为有效。 “房腐”:“房多多”背后猫腻多 当无数人为房价高企愁眉不展时,“房氏家族”集中登场:“房叔”“房妹”“房媳”……当下“限购”空前严格,轮番出场的“房多多”让人们“大开眼界”。 然而,“房氏家族”仍在“扩容”:广东省陆丰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赵海滨及其亲属被曝拥有100多套房产,被称“陆丰房爷”;黑龙江牡丹江西安区反贪局政委张秀亭被曝有17套房产,被称“东北房哥”……“房氏家族”究竟还有多少? 一些代表委员认为,房多并不奇怪,被群众质疑的其实不是房多,而是房多背后的“权腐”,个别官员拥有多套房产,其财产来源本身就很可疑,通过虚假身份购买房产,背后还隐藏了多少不可告人的“猫腻”。 连介德委员说,“房氏家族”现象折射的是一些官员集诸多权利于一身,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唯有“重拳治腐”与“创新防腐”双管齐下,才能让“反腐”更为有效。 “打击‘房腐’应当深挖户籍管理、财产收入等外围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涉及的渎职失职行为。”钟春燕代表说,公权力应当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中,公职人员要树立“授权有限”观念,权力非法行使,谋取不正当利益就是违法,矫正扭曲的官本位伦理,形成廉政政府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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