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客频携濒危动物制品 海关提醒进出境勿触法
2013-03-24 17:47:17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日前,两名携带大量犀牛角、象牙等濒危动物制品的中国籍旅客被上海检察机关正式批捕。而这起案件仅是近期上海海关连续查获的多起非法携带入境濒危动物及其制品案件中的一起。据上海海关统计,2012年该海关共查获象牙等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5055件,同比增长1倍。今年1—2月,从旅客行李物品中和邮递物品渠道查获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就达839件,同比增加3倍。 该海关特别提醒旅客,在海外度假放松心情的同时,应注意了解国家关于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免在进出境时踩到“红线”。 犀牛角成为走私新品种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濒危动植物制品走私案件呈增多之势。值得关注的是,在查获的濒危动物及其制品中,犀牛角及其制品已成濒危动植物走私的新品种。近期,上海海关连续在空港口岸查获3起犀牛角及其制品走私违规案件,缴获犀牛角及其制品27件,重约33.9千克。此前,不仅上海海关从未在空港口岸查获过这类物品,中国其他空港口岸海关也鲜有查获。 不少国人无知犯法 据上海海关官员介绍,在查获旅客违规携带濒危动植物制品进境时,多数当事人承认是为谋取暴利才铤而走险,但其中不乏因无知而违法的旅客,他们认为自己就是给家人朋友带些国外“特产”而已,甚至发出“这些东西我们在当地都可以买到,为什么让我买却不让我带?”的疑问。 事实上,中国早在1981年就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作为CITES成员国,中国对CITES附录一和附录二所列非原产于我国的所有野生动物如犀牛、食蟹猴、袋鼠、鸵鸟、非洲象、斑马等,分别依据该公约确认为国家一级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对这些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包括任何可辨认部分或其衍生物)的管理,同原产于我国的国家一级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一样,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管理。虽然在某些未加入公约的国家,这些物品可以合法买卖,但是在我国,除非有国家濒危办签发的允许进出口的证明书,否则公约附录内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严禁进出国境。 行政处罚及刑法规定 何谓走私濒危动物制品罪?通俗地讲,就是指行为人在未申报并得到政府许可的情况下,直接携带濒危动物制品进出境。 根据中国《海关法》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没有相关允许进出口证明,禁止贸易、携带和邮寄濒危动植物制品进出我国国境。一旦查获,当事人轻则受到海关行政处罚,重则会因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延伸阅读 如何办理允许 进口证明书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我国法律规定,携带濒危动物制品入境,需要获得出口国的出口许可证以及事先申请并取得的由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国家濒管办)核发的允许进口证明书。 申请进口证明书的步骤如下:申请人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该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转报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由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取得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的进口批准文件后,向国家濒管办申请核发允许进口证明书。 材料方面:国家濒管办除了要求提供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外,还要求申请者必须提供出口国出口许可证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和标本照片。 办理时限:省级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和国家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实施的是同一项行政许可,其中省级10个工作日,国家级20个工作日。国家濒管办的总工作时限为20个工作日,但不包括与外方管理机构核实确认所花费的时间。 犀牛角及其价值 犀牛角,即犀角,为犀科动物印度犀、爪哇犀、苏门犀等的角。性味酸咸,寒。自古以来犀牛角不仅被作为辟邪的灵物,而且被认定具有解毒、解热、定惊、凉血之药用(比如:《本草·犀》载:入药惟犀生者为佳)。犀牛共有5个品种,而当下全球犀牛仅剩2.5万只。 犀牛角在黑市的价格浮动较大,1克的价格从33美元至133美元不等,特别是一些高档的犀牛角,价格已远超同等质量的可卡因。而其中,犀牛角杯更是牙角类古玩中的顶级精品,其在国外国内艺术品拍卖会上长盛不衰。完整的犀角杯只要重量达100克—200克,价格就绝对不下于几十万元,根本不是普通人的玩物。近期上海海关查获的犀牛角,乌黑光亮、完整无裂、砂底灰黑、工艺精湛,属于上乘佳品,商业价值极高。(任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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