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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就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答问

2013-02-16 22:35 来源:发改委网站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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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提出的保障措施有哪些,如何确保有效实施?

答:《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提出了八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完善循环经济政策,具体包括产业、投资、价格和收费、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政策。二是健全法规和标准,完善循环经济促进法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研究制定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办法等,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相关标准和计量检测体系。三是加强循环经济管理和监督,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循环经济管理,探索市场化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四是强化循环经济技术和服务支撑,加快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加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健全循环经济服务体系。五是建立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建立统计核算制度和数据发布制度,制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把资源产出率作为评价循环经济发展成效的综合性指标,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六是强化循环经济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宣传典型案例,推广示范经验,在全国建设一批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把循环经济理念和知识纳入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相关课程。七是加强循环经济交流与合作,利用各种国际交流平台,创新合作方式,宣传循环经济理念和模式,建设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共同推动绿色发展。八是加强循环经济组织领导,国务院建立健全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协调机制,研究有关重大问题,部署重大任务,把握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同时,《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要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制定全国循环经济年度推进计划,加强跟踪管理和评估。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区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抓紧编制和实施本地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推进计划,出台配套政策,明确任务分工,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确保完成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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