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安监总局:去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降4.7%

2013-01-18 18: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颖 陈颖  
分享到:

安监总局:去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降4.7%

  1月18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今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2012年全国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1%和4.7%、全国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14.7%、15.7%、50%。

会议指出,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呈现“三个明显下降、一个较大提升”的特点:一是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全国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1%和4.7%,继续实现“双下降”。二是较大以上事故明显下降,全国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14.7%、15.7%、50%。三是主要相对指标明显下降,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10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等同比分别下降18%、13%、11%、34%。四是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得到较大提升,21个省份事故总量下降、14个省份重特大事故下降,其中6个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会议强调,目前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基础薄弱、隐患严重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会议要求,2013年要实现事故总量、较大以上事故、反映安全发展水平的4项相对指标“三个继续下降”的目标。要进一步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领导抓好工作推动,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深入推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深下去、严起来、抓典型、见实效,加强工作督查和媒体舆论监督,依法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瞒报、迟报事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