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副部长解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2013-01-07 09:59 于文静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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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解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新华网北京1月6日电(记者于文静)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明确国务院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为何要出台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有哪些亮点?如何确保考核落到实处?记者6日采访了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实现可持续利用 问:为何要出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答: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2012年1月国务院专门发布《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进行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大,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在落实,建立责任与考核制度,是确保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的关键。《办法》明确了责任主体与考核对象,明确了各省区市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考核内容、奖惩措施等。《办法》的实施,将有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重点考核“三条红线”落实情况 问:《办法》对考核对象和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答:《办法》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考核工作组,具体实施。 考核内容一是各省区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情况。《办法》附件1-3列出各省区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二是各省区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办法》明确,考核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对应,每5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采用评分法,划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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