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铁道部:网上火车票预售期今起延为20天

2013-01-04 15:06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分享到:

中国网1月4日讯 记者从铁道部获悉,为方便旅客购票、取票,自2013年1月4日起,火车票互联网、电话订票预售期延长至20天,代售点和车站部分售票窗口预售期延长至18天。

2013年1月1日起,铁路部门对电话订票取票时间和范围、互联网和电话订票起售时间、火车票预售期作出调整。

自2013年1月1日起,通过电话预订车票的旅客可凭订票时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全国任一车站窗口或代售点换取已订车票,实现电话订票全国通取。同时,电话订票的取票时间延长12个小时,即:当日12:00前已订车票于第二日12:00前取有效;当日12:00后已订车票于第二日24:00前取有效。

自2013年1月1日起,互联网、电话订票预订第12天车票的起售时间由原来4个节点调整为10个节点,即8:00~18:00(14:00除外)期间每小时均有部分新票起售,所有动车组列车车票统一于11:00起售。具体起售时间详见各车站公告,或登陆www.12306.cn网站首页“最新动态”栏查询。

自2013年1月4日起,火车票互联网、电话订票预售期延长至20天(含当日),预订第20天车票的起售时间仍为10个节点,代售点和车站部分售票窗口预售期延长至18天(含当日)。

请广大旅客注意电话订票取票时间和范围、互联网和电话订票起售时间、火车票预售期的变化,合理安排好购票计划。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