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治水与发展间矛盾凸显 治理模式须改变
2012-08-06 14:59:24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陈颖 陈颖 |
中国水科院防洪抗旱减灾研究所副所长向立云介绍:“河道的排涝标准和城市面上的排水标准有所区别。20年一遇的城市河道排涝标准,意味着能够将20年一遇降水形成的径流约束在河道内排往下游,不至于溢出两岸。而城市地面的排水标准则是指在地面不积水的条件下,单位时间所能排除的降雨量。例如,一年一遇的标准为遇36毫米/小时的降雨量地面基本不积水。” 河道与城市排水管网是连通的,就像中学物理课本中所介绍的连通管,向立云解释,水量超过河道排涝能力,河道就很难承受,即使不超过,如果城市排水造成河道水位高于城市的某些地面或道路,水压也会使河水通过低洼处的下水管网倒灌喷出,而这也是有些立交桥等低洼处大量积水而排不掉的主要原因。 地下建筑进水,停车场变成“水库”,新建小区成了水塘,地铁被迫停运,交通陷入瘫痪等等,极端天气下,城市型水灾以各种方式展示着其巨大的破坏力。 城市的发展,带来资源的集聚,人口密度及资产密度快速增加,大量农田及本不适合建城的低洼地带也在转眼间变成了新城区、开发区。在向立云看来,现代城市面对暴雨雨水时显得更加脆弱。即使诸如水电气、交通、网络等城市“生命线系统”的局部出现问题,城市的运转及经济社会活动都会带来极大的阻塞,甚至波及与之关联的其他城市,城市型水灾所带来的间接影响和衍生灾害远大于淹没区的直接损失。 治水模式亟须改变 “河道就这么宽,行洪能力也就这么大,短期内想大幅度提高河道排涝标准可谓举步维艰。”向立云说,纵观北京的四大水系,要么借天津入海,要么路过河北,数百公里的河道,只是加宽或挖深北京一段的河道,整体上并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相反带给下游城市更大的行洪压力。 北京市属于缺水性城市,北京的地下水层可以吸纳大量的雨水。遗憾的是,一方面,城市的发展使得许多城市外围的行洪河道大量消失,或者转为城市内部排水沟渠,增加了防洪负担。另一方面,钢筋水泥覆盖下的城市,使得地表径流剧增,有限的下水道无法及时将雨水排空。 以北京的绿化地为例,一般来说,通过土壤,大约有20%—30%的雨水能够补充为城市地下水。然而,现在草地大多高于周边路面,降雨时,一旦土壤含水量饱和,便会形成地表径流,泥水俱下,流向路面或下水道,增加排水负担,淤积管道或河道。“如果将其改造为比周边地面低20厘米,则可完全消化掉“7·21”大雨时降到绿化地上大约170毫米雨量,甚至还可以吸纳周边地面的部分降雨量。”向立云说。 而这也反映了国际上吸收城市型水灾教训后,产生的水灾治理模式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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