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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腐败官员反省称身陷囹圄是自作自受

2011-07-19 08:36:41石千来源:检察日报责任编辑:林洪熙我来说两句

热心帮房地产商出谋划策,为他谋取最大利益

有一天晚上,县计生部门的一个干部来到我家,送给我2万元现金,感谢我对他工作安排的帮忙。这是我任家乡“父母官”后收受的第一笔贿赂。

我收得最多的贿赂是福建一个姓何的房地产开发商送的。他先后5次共送给我45万元。

2008年初,通过朋友引荐,我认识了何某。此后,他主动上门拜访,与我结拜为兄弟。后来,我将何某招商到会同县城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过竞拍,他以1260万元买到县财政局修建办公楼和宿舍的10亩地。我运用自学的知识,从成本核算到规划设计,从项目报批到规费减免,热心地帮他出谋划策,为他谋取最大利益。

当时土地挂牌公告规划的是建18层楼,我要他建28层,扩大建筑面积。按相关政策规定,高层建筑超过土地挂牌公告规划修建,超高部分面积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我以国家倡导节约用地为由,利用其他县级领导不了解相关政策的空子,使何某的规划设计方案在县规划委员会会议上得以通过,减免了上百万元的土地出让金。

我还利用任该项目协调组组长的权力,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由各职能部门为何某这个项目减免规费几百万元,并在办理各类手续中大开“绿色通道”。

在我的帮助下,何某通过竞买,在会同县多处购地发展房地产业,由此获得近亿元的利润。我也一步步深陷罪恶的泥潭而不能自拔。

2009年4月22日,我中午刚下班就被怀化市纪委“双规”,5月14日被刑拘,5月26日被逮捕。我知道罪责难逃,在纪委调查和检察机关侦查过程中,主动交代了未被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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