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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腐败官员反省称身陷囹圄是自作自受

2011-07-19 08:36:41石千来源:检察日报责任编辑:林洪熙我来说两句

忏悔人:梁涛

原任职务:湖南省会同县委常委、副县长,兼任会同县公路建设公司总经理、县国投公司董事长、县污水处理领导小组副组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0年6月25日,梁涛被怀化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案情简介:2006年8月至2009年4月,梁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数十次收受他人钱物共计128.8万元。

新闻背景:这是日前梁涛在湖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作的现身说法。

随着权力增大应酬频繁,思想渐渐发生了变化

1984年9月,我在高中毕业的第二年,就顺利地被招到会同县广播局工作。因勤奋好学,工作踏实,我先后被调到县总工会、外经委工作,26岁任县经委副主任。1995年,我被安排到怀化市委政策研究室,专门从事经济发展研究工作。在这期间,我出版了个人专著。

我是侗族,为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组织上对我进行了多岗位培训。我34岁时任怀化市驻上海联络处书记,成为当时本地为数不多的副处级领导干部,父母为我骄傲,亲戚朋友为我自豪。

2006年6月,正逢怀化市区县党委换届,在职位减少、人员安排难的情况下,组织上将我调任会同县委常委、副县长,分管交通、城建、国土、人事等工作,协管财政工作。上任之初,我怀着满腔热情,发誓要为家乡作出贡献,回报生我养我的这片热土。

但是,随着我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社会上的朋友越来越多,应酬越来越频繁,我的思想渐渐地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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