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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润:刚正不阿 执法廉明
2024-01-28 17:05:00 刘源 韩燕平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陈玲汇  

章润(1388年—1443年),字时雨,古田县横溪里龙江(今屏南县长桥村)人。明永乐十三年(1415年)中进士,授刑部浙江清吏司主事,历官至刑部郎中。章润为人刚毅果断,廉洁敦厚,决狱勤慎。为官二十余载,不阿谀权贵,不轻慢贫贼,对诉讼案件均能秉公而断,“断狱数千,无有称冤者”,时人称为“章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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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润年少时,勤奋好学,一身正气,书院内偶有学子打架、吵架之事发生,他不偏不倚,劝双方和好,学子们都信服章润。章润中进士后,任刑部浙江清吏司主事。步入官场,章润暗下决心,铭记“公生明,廉生威”。一定当一个廉洁奉公的好官,给自己立下规矩:“谨言慎行,清淡往来;廉洁铸质,杜绝谋私;不畏权贵,秉公断案。”

在办案时,他严格按朝廷律例办案,拒绝迎来送往,出行办案,轻出简从,一般只带上办案人员二三人。办案中细致入微,深入案发现场勘查,也从不采用严刑逼供。凭证据,摆事实,讲道理,以律伏案,以理服人,同时讲究效率,从不拖延,从不推诿。每个到其手上案件,件件攻破,深得地方官员、民众的信任,赞其“断狱数千,无有称冤者”。

章润任刑部浙江清吏司主事期间致力于攻大案、要案、难案,把历史沉积的案件一一侦破。在断案过程中,章润廉洁勤政,不畏权贵,处事刚果,依律例秉公而断,赢得了朝中信任。

正统元年(1436年),章润告老还乡,其为官二十多年,虽身居要职,而为官清正廉洁,致仕时两袖清风,回乡生活简朴。他在龙江祖屋居住。房屋既小且旧,不能遮蔽风雨,他却安然自在。监察御史王宝一直对章润的为人处世加以赞赏,得知章润的处境之后,特意出资建造房屋供其居住,章润再三推辞不就。

章润居乡期间,有监司来古田县暗查,因执法偏颇,民有怨言。章润闻知后,对他“引喻讽解”,监司敬他为人品德,检点自己行为,心悦诚服而去,又赢得地方百姓赞誉,赞他劲节如松。

他还致力于教育,与当地绅士共同重建龙江书院,并自任山长,聘请名儒主其教事,招收弟子。章润出身进士,学问渊博,龙江书院学子遍及邻县,成为一个育才培土的重要基地。

明正统八年(1443年),章润病逝。为彰其美德,当地民众在其故乡龙江村建立“进士坊”“御史坊”,以供世代景仰。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屏南建县后,将他祀于“乡贤祠”,教化后人。历代地方志均为他立传,名垂千载。(闽东日报记者 刘源 通讯员 韩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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