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社会 | 视频 | 福建 | 时评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军事 | 美国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博物院>资讯>文博快讯> 正文

泉州鲤城检察院:四个统筹 打造古城保护模式

2021-01-19 10:21:30来源:泉州网责任编辑:陈静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微信图片_20210115144749.jpg

  鲤城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回头看”,查看修复后的祖闾苏民居。(资料图片)

福建泉州鲤城检察院立足鲤城古城定位,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以“四个统筹”为抓手,打造“立体式”古城保护模式,实现发展与保护共赢,守护城市文脉传承。

完善机制 凝聚工作合力

统筹内部移送与外部协调的关系,以机制完善凝聚工作合力。

该院建立四大检察内部线索移送制度,明确古城破坏刑事案件、公益诉讼线索等移送重点,确定处理流程与核查程序,形成高效、及时、全面的内部线索处理机制。

2018年,该院与文物主管部门会签古城保护协作配合机制,以文物保护为重点开展线索双向移送,建立联合执法、座谈交流等日常协作模式,实地走访摸清文物保护现状。

2020年,联合区住建、城管、文旅等8个部门会签《关于建立鲤城区古城保护行政监管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衔接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攥指成拳凝聚部门合力,从消防、环境卫生、修缮等全方位开展守护工作,为古城繁荣发展献智献力。

保护文物 带动古城保护

统筹重点攻坚与全面铺开的关系,以文物保护带动古城守护。

该院严格保护文保单位主体建筑,联合区文物主管部门实地走访辖区文保单位修缮、保养、消防保障情况,逐一建立文物保护档案,发现行政公益诉讼线索7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共同推动5处文保点修复。

建立文物保护档案后,分析非国有古建筑类文物保护现状的共性与个性,从典型入手探索不同保护方式,以点带面推开非国有文保单位保护工作。依托《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等地方立法守护本土特色,与区住建局对接中山路街区风貌提升计划,掌握骑楼762处建筑本体及相关建筑物保护现状。会同区农水局建立每月巡河工作机制,开展内沟河、晋江流域水环境守护。加强保护古民居等历史风貌建筑,会同消防、住建、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及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主动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履行职能 延伸监督触角

统筹职能履行与群众力量发挥的关系,以主体拓展延伸监督触角。

该院为畅通群众参与古城保护渠道,在区委政法委“社区网格化+N”平台和掌上检察指导中心接入“古城保护”板块,网格员和群众可随时随地通过微信公众号或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反馈古城破坏线索,汇集各方古城守护力量。

持续扩大网格员队伍,联合团区委、开元街道组建“守护古城·红色力量”志愿服务团队,将100多名志愿者纳入网格员队伍并通过网络云培训讲解线索录入系统,深入街道开展网格员实地培训讲座,提高他们线索发现与甄别能力。

普法教育 提升保护意识

此外,统筹依法办案和扩大宣传的关系,以普法教育提升全民保护意识。

该院精心推出《古城漫游记》普法漫画,为市民提供一份古城保护攻略,由检察出版社出版面向全国发行;依托新媒体宣传普法短视频,在“抖音”上发布原创文明旅游宣传短视频,制作《守护古城传承文脉》检察公益守护宣传片;编印守护古城普法画报,深入社区、文保单位周边宣传典型案例,让群众主动参与到古城保护中。

联合教育局、司法局等部门启动“古城活态保护·非遗永续传承”公益保护活动,并将古城保护纳入“法治进校园”日常课程。检察干警携手花灯非遗传承人到晋光小学开讲非遗传承第一课,在孩子心底播下非遗的种子。

相关阅读: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照片墙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省博快讯
    更多>>文博快讯
    更多>>展览公告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版权所有-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