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7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公布了关于终止对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峰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6月26日依法受理了鹰峰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鹰峰电子向深交所提交了《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撤回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鹰峰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鹰峰电子是电力电子被动元器件国内领军企业之一,从事电容、电感、母排、电阻等被动元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工业自动化等电力电子领域。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鹰峰电子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洪英杰。洪英杰现直接持有公司39.06%的股份,同时通过鹰创企管间接控制公司的3.77%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42.83%的表决权。 鹰峰电子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497.665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公司原拟募集资金88,000.00万元,用于年产400万套车规级薄膜电容项目、年产6,000吨新能源用金属软磁粉芯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鹰峰电子本次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吴乔可、张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