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谈格力电器股权变动:有利于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等都支持 中新社北京4月16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家电企业格力电器或不再由国资控股一事近期引发市场关注。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16日在北京对此回应说,对于商业类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只要有利于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等都支持。 资料图:外国记者参观格力集团。肖欣 摄 格力集团日前发布公告称,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该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总股本15%的股票。格力集团是受珠海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独资企业,截至目前其以18.22%的持股比例为格力电器最大股东。这意味着,一旦民间资本接盘,格力电器将不再由国资控股。 彭华岗在16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表示,对于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类企业,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可以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关键是根据市场情况,根据企业发展情况而定。 他表示,对于商业类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审批权限,地方国有企业由地方政府审批。“只要是有利于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应该说我们都支持。” 彭华岗同时介绍说,近几年,国资委、中央企业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成效非常明显。目前,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混改户数比例达到70%。2018年,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中新增混合所有制企业1003户,地方国有企业新增1877户。 谈及下一步工作,彭华岗透露,第四批国有企业混改名单“已经初步有了”,正履行有关程序,超过100户第四批企业将推进重点领域混改。他同时强调,“混”是第一步,“改”才是真正要做的工作。要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真正推进企业内部经营机制转换,使其随着股权结构调整,治理结构更加科学,经营机制更加高效灵活。为此,将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大力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市场化差异化薪酬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