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2月21日电 (汪青)春节过后,科创板正式落地的步伐正在不断“快进中”。2月20日,科创板规则征求意见期正式结束。上市条件、投资门槛、涨跌停限制等成为热议话题。其中,信息披露作为注册制的核心备受关注。对此,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任何一个资本市场而言,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是整个市场定价机制得到充分体现的重要保证。 科创板和试点注册制的相关制度规则正在加速完善中。2月15日到17日日期间,上交所分别在上海、北京、深圳、成都四地召开了9场片区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市场各类主体对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配套规则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上交所表示,将认真研究论证、充分吸纳各方面提出的合理建议,稳步有序做好规则发布、人员准备、技术改造、企业储备等方面的工作,全力落实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这项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证监会近期发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中特别指出,要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监管,明确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充分披露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须的信息。 “目前很多人诟病中国资本市场的主要原因就是风险定价机制的缺失和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而注册制,无疑对信息披露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到底应该怎么操作,有什么要求,如何去执行,如何去惩戒违规操作。从整个规则来说,目前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或者细化。”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学教授严弘对记者表示。 严弘认为,现在的市场信息披露大多数都是在为了解释过去的业绩情况。而实际上,信息披露对公司的发展有着实质性的影响,应当实实在在的披露信息,而这则需要通过整个市场在发展中摸索。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通过注册制实施科创板对投资者的要求非常高,但投资者如果没有完全的信披环境,市场定价就会出现混乱。假如再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市场就很难为其他板块的市场提供正面样板作用。并且,这也是决定未来市场是否能够有效运行的关键点。 按照现有的《证券法》显示,其中关于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惩罚力度仍较轻。对此,大成律师事务所(Dentons)全球董事会董事王汉齐认为,中国是严行政管制的市场,原先使用行政力量事前控制并事后追责的机制已经不匹配。科创板要走相对市场化制度的道路,必须要将相关的法律机制补充完整。 在此前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设置了个人投资者的入场门槛,规定必须满足两项条件: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50万的投资门槛较高。甚至有人质疑,这是否会造成科创板像新三板一样缺乏流动性。 对此,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党委书记、总经理张云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答案是肯定不会。“两者是完全不同的市场,一个是公开发行的市场,竞价交易;另一个则是非公开发行的市场”。 财经评论员布娜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亦认为,就投资门槛而言,新三板是500万元,而科创板征求意见稿显示为50万元,这保证了科创板具有一定的投资人基础,同时不至于让一些无法意识到股权投资风险的投资人进入这个具有一定风险的市场。 实际上,上交所也在日前召开的座谈会上表示,设置50万的入场门槛主要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之后即将公布的投资者适当性操作指南中,或会适当考虑专业能力投资者的门槛问题。(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