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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制度供给 把握万物互联及智能化机遇

2019-02-21 10:53:55 马 骏 袁东明 马 源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余华锦

互联网对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革命性影响不断深化,万物互联和智能化成为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的新趋势。2017年,全球范围内连入互联网的设备数量达200亿个左右,预计2030年将突破千亿个。万物互联催化了数据爆炸,加上计算能力提升、机器学习算法突破,人工智能开始进入加速发展阶段,由此带来的企业变革和产业重构已经拉开帷幕。

对此,我们需超越当前仅着眼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目标,加快制度供给创新,充分把握机遇、全面应对挑战。

企业向智能化方向发展

智能互联技术改变了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推动企业向智能企业方向演进,五方面特征日益显著:

生产方式高度智能化。企业越来越多地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改变生产或服务方式,总体上呈现出高度智能化、个性化、精准化的特点。按照与最终用户距离的远近,大致分为三种智能化方式:一是对企业内部生产或生产流程的自动化、智能化改造;二是以智能互联产品为基础,形成与客户频繁互动的生产或服务方式;三是生产融入服务平台,成为网状产业结构的一个部分。

服务关系长期化、多维度。智能互联产品的出现,使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发生重构。首先,企业可拉近与客户的距离,企业通过互联平台直接面向客户,可较为容易地获得客户信息;其次,企业可与客户形成深度互动,企业实时掌握产品运行情况,客户及时反馈使用情况,共同完善和改进产品性能;第三,企业向客户提供价值的方式发生变化,企业将不再提供单一的产品,而是更多向“产品 服务”,甚至“产品即服务”转型;第四,企业与客户的联系纽带更加多元、紧密,智能企业提供的服务会在产品上不断叠加,最终使产品成为服务集成或整合的载体。

企业边界柔性化、模糊化。企业的边界从有界向无界、单一向跨界演进,内外部界限被打破,任何能够与智能生态群核心平台进行对接的组织、个人和用户,都将成为企业的一部分。随之,企业的规模也会因企业边界的伸缩而柔性调整,不再受自有资产、产业属性、产能条件、人力资源等硬性条件约束,可以通过接入和整合外部资源,灵活调整产品或服务输出能力。这一趋势将促使企业更加聚焦核心功能、重视产业生态系统的营造。

组织结构平台化、网络化。企业为适应贴近用户、柔性生产、内外协同等要求,必须充分利用互联、智能等技术,重塑企业组织结构。主要变化有:内部组织扁平化、核心功能平台化、外部结构网状化、业务单元微型化。

企业创新开放化、系统化。在智能互联和跨界融合的趋势下,企业创新的着力点从以产品为中心向以用户为中心转变,创新形式从串型的瀑布式创新向并型的迭代式创新转变,创新人员从在册人员创新到在册与在线双重并进,创新组织从全球布局研发中心到以平台协同研发为主转变。总体上将呈现三个趋势:一是全面开放,即创新平台向所有人开放,使企业能整合包括员工、客户、上下游企业、行业外伙伴等各种外部创新资源,实现贴近用户、跨界集成的创新;二是系统专业,即创新平台通过吸纳各环节的专业资源,形成从创意、设计到制造、销售等整个创新流程;三是共享共赢,即参与创新的各个主体,企业、员工或用户,通过利润分成计划,都可分享创新利益。

产业向智能生态群演进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以及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等各类平台企业的涌现,产业结构也在解构和重构,显现出从线性产业链到智能生态群的变革趋势。

基于平台的集群化。互联网正在解构传统的线性产业链,形成基于平台的生态系统。一些企业开放生产或交易系统,提供信息设施、交易结算、资源聚集、信息汇集等方面的综合功能,提高双边客户的生产经营与交易活动的效率,成为产业中的平台。平台和参与平台商业活动的各类主体,相互合作与竞争,形成网络上的虚拟产业集群,即新的产业生态系统。相比于互联网,智能互联进一步扩大了企业合作和交易的地域范围和供需匹配边界,表现出更加强大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特征。产业重构带来了产业结构和市场力量的重大变化,最突出的现象是整机企业的作用被空前削弱,需面对被新的平台企业所整合的可能。

基于数据的智能化。在智能互联技术支持下,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获取大量数据,这些数据来自采购、生产、营销、用户使用、产品研发、企业管理等各个环节,也来自外部企业或政府开放数据。基于大数据,可将过去积淀的生产经验、隐性知识等逐步固化为显性知识,继而对产业和企业变革产生重大影响。对企业数据的聚合与挖掘,不仅能产生更多新洞见、发现新商机,还会孕育出新业态和新模式。大数据的市场力量逐步显现,首先体现在价值创造上,即利用数据不断创造增加价值;其次体现在垄断性上,特别是平台企业独占数据在产业生态中具有优势地位。

基于产业融合的服务化。智能互联促进产业的跨界融合与纵向融合,提升了服务的重要性,呈现三方面发展趋势:一是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融合,制造企业转型为“产品 服务”的企业,消灭了过去制造企业与最终用户间的营销、流通、维护等环节企业;二是产销共创,用户从被动的购买者变成产业价值的创造者;三是分享经济的兴起,劳动者对商业组织的依附被打破,他们可以加入新的分享经济平台,直接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或产品。

聚焦重点 全面应对

近年来,欧美主要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涉及物联网、大数据、先进制造、高性能计算、人工智能等方面的国家战略,以把握未来国际竞争制高点,积极应对新技术所带来的监管、法律、社会等新问题。我国也制定了相关政策,但主要侧重于促进产业发展层面。由于万物互联和智能化在技术、产业、企业等各个层面都带来革命性变化,我们必须更好把握万物互联及智能化机遇,超越目前侧重产业发展的政策目标,制定全面应对策略,主要是加快创新制度供给,开拓发展新空间。

一是重构行业监管制度。一方面,要避免以旧思维管新业态,实施包容性监管。建议在新技术新业务发展初期,从业务属性、技术实现方式、商业模式、潜在产业冲击、安全风险点等方面着手,开展第三方评估分析,支持新业态发展,防控潜在风险,研究取消或放松过时的监管制度。另一方面,需适应融合创新趋势,加强监管横向协作和纵向联动。建议研究出台针对融合型业务的总体监管指引,重塑跨部门协作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共同治理格局,创新政企合作方式。

二是协调好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减少和优化产业政策,减少对市场主体的选择性支持,通过开放的标准和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竞争友好型、竞争促进型政策,防止排斥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强对共性技术研发、质量标准和认证、政府公共采购等方面的支持,加强产业创新发展的支撑环境条件,围绕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和薄弱环节加大财政引导、市场主导的研发支持力度,针对跨界融合、叠加创新之类的新产品,加快跟进出台国家质量管理要求或指引;关注新兴产业“赢者通吃”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鼓励平台做大做强,让资源在更广范围、更多主体之间优化配置,但对于企业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排挤或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要有明确禁止要求。

三是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增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建议督导企业树立网络安全观,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责任,各相关行业部门履行好自身监管责任;加大个人隐私和数据保护力度,明确个人数据处理活动的透明度,设计更有效率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机制,要求企业在产品的设计、研发、推广、使用、市场退出的每个环节考虑隐私保护要求,为用户提供全生命周期数据保护,关注数据流转使用、跨境流动环节的安全风险。

四是高度重视人才与就业政策。多种方式培育和引进高端智能领域人才,把高端智能领域人才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重视失业和技能培训问题,及早识别最可能被替代的重复性、程序性、高成本就业领域,加强再就业咨询服务,巩固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就业的灵活性,做好灵活从业人员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制度保障。(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 马 骏 袁东明 马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