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1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段金柱)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有关部门获悉,2018年福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7856.81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102037元,比全国(64644元)高37393元,比2017年增加8747元。按年平均汇率(1∶6.6174)计算为15419美元,较2017年提高1602美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7.4%。 同时,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2018年,福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376元,较上年增加2815元,同比增长8.6%,增幅高于人均GDP1.2个百分点。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457元,较上年增加3484元,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19元,较上年增加1554元,增长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