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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推进退市制度改革 专家呼吁配套制度加速落地

2018-11-22 16:56:52 汪青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余华锦

中新网上海11月22日电 (汪青)困扰着A股稳健发展的上市公司退市问题正在逐步解决。此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继出台规定,就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问题提出新的要求。对此,市场人士认为,这属于中国证券市场退市规则不断完善与成熟的真实写照,不过,在提升退市率的情况下,也需要尽快落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加快提升索赔效率等。

  资料图:民众在交易大厅内。中新社记者 张浪摄

新要求具体包括:上交所在原来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两大领域的基础上,进行了类型化规定,明确了4种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即首发上市欺诈发行、重组上市欺诈发行、年报造假规避退市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而深交所则从退市效率、退市标准、退市依据、退市原则等方面入手,重点围绕重大违法、年报造假等方面,对上市公司是否应当强制退市做出规定。

对此,财经评论员郭施亮认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新规在原来退市规则的基础上新增了实质性的内容,并对以往的规则进行完善与补充,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成本,扩大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范围,并加快了退市的实施效率。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础,只有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才能维护资本市场长久的稳健发展。”恒天财富研究院对记者表示,两大交易所自身的实际情况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问题提出新的要求,是客观必要的。不过,最终还需要看制度最终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实际上,早在7月2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主要情形,强化证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实施主体责任。此后,11月16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退市规则,随即深交所就开启了对长生生物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机制。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新规中还明确了重大违法退市情形的暂停上市期间,将会由原来12个月缩短为6个月,进一步缩减了实施退市的时间,增强了退市效率。”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对记者表示,监管层对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明确的表态,是A股市场退市制度改革的关键一步,也标志着A股退市制度进入全覆盖的新阶段。

退市包括主动退市和被动退市,后者也就是强制退市。而被动退市中,又涵盖了涉及财务不达标的强制退市,以及涉及重大违法的强制退市。

当前,A股市场大幅下跌,特别是一些中小创公司,估值泡沫已经被大量地挤出,市场的整体估值进入历史底部。

对此,杨德龙认为,对于一些常年亏损符合退市条件,或者是违法违规的公司,应该采取直接退市的措施,这有利于A股市场中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会实现优胜劣汰,让好的公司留在市场上,让绩差股直接退市。同时,这也有利于引导投资者进行价值投资,选择一些绩优股来进行持有,而不要像以往炒题材,炒概念,甚至炒ST。

“在完善退市制度的同时,也要完善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以及完善投资者赔偿制度。”华金证券分析师谭志勇表示,随着各项制度和规范的逐步到位,交易机构对违法违规上市公司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资本市场的环境也将得到有效改善,良币驱赶劣币的氛围也将形成。

郭施亮亦认为,提升股市退市率、完善与补充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规则内容固然重要,但仍需要提升投资者的索赔效率,简化前置条件的设置,完善民事赔偿制度等,只有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得到实质性的保障,这才是提升股市退市率的重要前提条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