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9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日前,省财政下达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3400万元,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较充分、基础条件好的19个县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等服务主体进行补助,每个县不少于3个,主要围绕粮食生产耕、种(育、插)、防、收(烘)等环节提供统一的专业化、规模化全程或单项托管服务进行扶持,重点扶持机械化插秧环节。 据介绍,各项目县可选择粮食生产的关键和薄弱环节,制定耕、种(育、插)、防、收(烘)各环节的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各环节补助总和不超过100元/亩。无论全程还是单项托管服务,财政补助款必须不低于50%,通过“一卡通”方式补助给被服务的农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