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国资委负责人回应国企改革热点问题——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盛丹歌 袁 勇 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副主任张喜武等就国企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本报记者 李景录摄 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副主任张喜武等就国企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混改突破口要进一步扩大 “去年中央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3.4万亿元,同比增长2.6%;利润为12300多亿元,增加了0.5%。”据肖亚庆介绍,今年前两个月,央企进一步保持了去年特别是四季度以来稳定向好的趋势,实现营业收入3.7万亿元,同比增长15.2%,实现利润1686亿元,同比增长29.1%。 “国企改革绝非一蹴而就,也不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持续不断地久久为功。”肖亚庆表示,今年将主要在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强化风险控制、深入推动央企重组、推进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加快公司制改革、进一步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全面从严加强国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七个方面实现国企改革新突破。 肖亚庆表示,2016年国企改革在一些重点领域和难点问题上取得了很多突破,改革推动了中央企业重组,资源进一步优化。宝钢和武钢为代表的央企重组,不仅实现了去产能,质量和效益也有提升。同时,去年的国企改革着力“瘦身健体”,央企减了2730个法人,这些法人的去除使管理层级缩小、管理穿透能力进一步增强。去年,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出台了38件具体规章和方案;全国范围看,各省份共出台760多项具体方案和举措,开展了200多项试点,成效显著。 “2017年混合所有制的突破口要进一步扩大。”肖亚庆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代表所有的国企、央企都要搞混合所有制,“宜混则混,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国有企业不一定控股,也可以参股。总之,在实践中不是一混就灵,混改是重要举措,但不是唯一的,在推进过程中一定要沿着中央指明的正确方向做好混合所有制改革”。 央企重组成熟一户重组一户 针对“央企重组的行政化色彩比较浓,可能会造成新的垄断”的担忧,张喜武表示,央企重组的根本目的是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同时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对央企的重组不是搞行政“拉郎配”,也不是搞简单的“归大堆”,更不是搞新的垄断,也不会出现一哄而起、大规模的“重组潮”。 张喜武表示,近3年来,央企重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从方向上看,坚持服务国家战略,更好地完成了央企承担的使命责任;从布局上看,坚决落实化解产能过剩等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从效果上看,优化了资源配置,促进了转型升级,提高了效率和效益。 “今后,我们仍然要坚持成熟一户、重组一户的原则。”对于央企重组,张喜武表示,一要聚焦重点领域搞重组,加快推进煤电行业、重型装备制造行业、钢铁行业等的重组整合,推动解决产能过剩问题;二要探索有效重组方式。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适应行业产业发展要求,以市场为导向,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推进央企重组;三要加大重组后融合力度。重组只是第一步,重组后要加大融合力度,不仅要资本合、资源合、组织合,更要做到理念合、战略合、管理合,防止“貌合心不合”。 严格规范央企“走出去” 随着“走出去”步伐日益加快,央企在海外的投资并购也越来越多。在此过程中,国资委如何加强央企海外投资和并购的监管引人关注。对此,肖亚庆表示,目前,央企在185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投资运营活动,“总的来看都有积极回报,央企未来发展的方向就是要国际化、全球化”。 “在国际化过程中,既使企业得到良好的经济回报,又使企业在当地运营中履行好社会责任,展示国企和央企良好形象。”肖亚庆表示,将从三方面推动加强央企海外投资: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使“走出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符合当地法律规定,也符合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实际;二是严格规范经营。在经营过程中,要按照国际规则和所在国的法律,切实履行责任,树立良好形象;三是要严肃问责。国资委将加强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对发现的问题绝不姑息,对违规情况一定严肃追责。 对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问题,肖亚庆表示,这关系到社保基金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国企、央企有责任、有义务在社保基金长期稳定的发展中做出自己的贡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稳步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从2015年社保基金的报告来看,中央企业划转了2563亿元给社保基金,主要是通过国有股权的减持政策,这一部分资金占社保基金财政性收入的35%。”肖亚庆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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