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欧阳进权 通讯员 陈铃 福州日报讯记者昨日获悉,去年5月营改增全面推开后,福州四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8个月个人二手房交易减税近7亿元,减税降负明显。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福州四城区个人二手房交易共代开增值税发票29989份,征收增值税税款1.5626亿元,为纳税人减免增值税6.8254亿元,减税降负效应显著,切实实现了营改增税负“只减不增”。 另据了解,福州地税直属分局2016年度共审批减免个人房产交易各项税收收入33.51亿元,其中减免一手房办证相关税款4.75亿元,减免二手房交易相关税款28.76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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