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1月11日讯 1月11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和规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业改革发展。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包括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资源培育、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国有林场改革、林业产业发展等支出方向的专项资金。 森林资源管护支出包括天然林保护管理补助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森林资源培育支出包括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造林补助和森林抚育补助。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支出包括湿地补助、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助、林业防灾减灾补助、森林公安补助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 国有林场改革支出是指用于补缴国有林场拖欠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国有林场分离场办学校和医院等社会职能费用、对先行自主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省份奖励补助等。中央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补缴国有林场拖欠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有结余的,可用于林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以及其他与改革相关的支出。林业产业发展支出包括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林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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