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ATM转账延迟到账可“反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以下简称《通知》)从12月1日起正式执行。记者近日从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获悉,该行已经根据《通知》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新政在该行如期执行。建行专家指出,新政旨在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主要有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自助柜员机转账延迟到账等措施。 新政Q&A: Q:账户分类管理新政对我的银行账户有什么影响? A:根据《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如果市民在建行开立的I类户已超过一户,建行将无法再为市民开立I类户。 不过,建行可以结合市民的具体业务需求,为其开立II类户,这样既可以实现个人资金的集中管理,又可以通过Ⅱ类户来防范网络支付风险,更好地保护资金安全。 同时,上述规定仅针对2016年12月1日以后新开银行账户的情况,市民之前在建行已经开立的各类银行账户(借记卡和活期一本通)都不受影响,可以继续使用。 Q:新政为什么要限制我开立Ⅰ类户呢? A:《通知》做出这一要求,主要是为了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另外,也是为了提高客户的账户使用效率。个人为了缴纳和支付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金、公积金等公用事业费用,往往开立多个银行账户,部分账户就会闲置不用,个人开户数量过多容易造成客户对账户重视不够,为买卖账户、冒名开户和虚构代理关系开户埋下了隐患。 Q:新政对我使用自助柜员机也有影响么? A:是的,12月1日起,自助柜员机非本人同行账户转账24小时内可申请撤销。 《通知》要求,2016年12月1日起,除向市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通过自助柜员机(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的自助设备,不含智慧柜员机,下同)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市民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如果市民持建行借记卡,建行将在交易受理24小时后发起转账交易,即在建行受理市民的转账业务申请后的24小时内,资金仍然在市民的账户上,只是处于被冻结状态不能使用,市民可以通过建行柜面或者电话银行95533办理转账撤销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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