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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拟出台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办法引网友关注

2016-08-11 14:22:4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财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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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需要各部门有效对接,落实“诚信福利” 

福建日报讯:(东南网记者 卢超颖 实习生 孙银婷 陈颖秀) 近日,厦门市发改委就即将出台的《厦门市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记者从厦门市发改委综改处获悉,该《征求意见稿》通过厦门市政府网站、市发改委网站以及“信用厦门”网站等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将进行15至20天的公示,市民网友们可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厦门市发改委(市信用办)。截至9日,仅“信用厦门”相关点击率已达300多万次。

失信行为将有五大惩戒手段

据了解,该《征求意见稿》适用对象为社会法人及16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重点职业人群,并对守信激励方式、失信惩戒手段,以及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守信激励方面,《征求意见稿》拟提出包括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重点推介诚信市场主体、树立诚信典型等鼓励方式。

对于失信行为,《征求意见稿》在进行明确规范界定的同时,拟提出包括信用提醒、诚信约谈、重点监管、联合惩戒、强制退出五大惩戒手段,并对重点职业人员失信行为的认定和惩戒,给出了有针对性的补充措施。

网友:信用信息公示有利公众监督

《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出,就引起了广大市民和网友的热烈讨论。网友“青春讴歌”认为,良好信用信息认定的共享与公示可以起带头作用,有利于他人的效仿和接受公众的监督。

对于即将走出校门的大学生们来说,诚实守信也是一门必修课。网友“非狗人”说:“大学生已经是合理合法的成年人了,应该对自己的信用管理负责,良好的信用记录也可以成为毕业后求职的竞争条件。”

对于失信记录保留期限拟定为五年,也有市民表达了不同的观点。市民陈同学说:“五年太长了,青春就那么短的时间,如果保留时间过长不利于创业,也会消耗掉创业热情。”网友“诺亚方舟”则对个人信用的安全问题提出了疑问:“在网上能查询到我的信用记录是否有点不安全?信用也是公民的隐私,还是要做好保护措施。”

意见建议可反馈至厦门市发改委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张水波认为,该《征求意见稿》对破解法院“执行难”很有积极作用。他说:“由政府来引导和推动,加快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让全社会动员起来,从而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风气,或许今后就不会有‘老赖’了。”

福州大学教授舒展认为,最终《征求意见稿》条文的落地施行,需要各部门进行有效对接,让市民真正享受到“诚信福利”。

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批复厦门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建示范城市。厦门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办法的推行走在全省前列,将有助于加快推进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厦门形成“人人关注信用”“守信事事好办、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氛围。据其透露,厦门市发改委将推动各政府部门进行联动惩戒,为执行查控、强化失信惩戒等提供有力支持,让失信行为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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