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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职工困难特别救助制度出台 可获20万元补助

2016-04-07 09:44:4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财经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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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记者 钱玲玲 通讯员 李剑婷)近日,省总工会出台省级职工困难特别救助制度,因遭遇重大突发性事件或者突发急病、重病的在职职工,可获得2万-20万元一次性补助。补助最低两万 封顶20万元

导报记者了解到,该项补助的救助对象为:我省境内因遭遇重大工伤事故、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事件,或者突发急病、重病,且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在职职工。

上述职工,在扣除所有医保、保险、救助等之外,个人自付部分仍达到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启动特别救助机制。

特别救助标准,视当事职工及其家庭困难情况,由省总工会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原则上给予职工家庭不低于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封顶20万元。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申请

那么,该项补助该如何申请呢?据悉,补助由当事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向当地县以上总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本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县以上总工会接到申请报告后,应认真核对相关证明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入户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报上一级工会复核。县级工会审核上报的,由所在设区市总工会签署复核意见;设区市总工会审核上报的,由省总工会有关职能部门签署复核意见。

省总工会根据县以上工会调查核实情况和意见,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确定特别救助对象、金额和支付方式等事项,并经省总工会网站等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后予以拨付。

情况特别紧急时,对于事件事实清楚且社会影响重大的,省总工会可临时召集专题会议研究,并直接对当事职工给予紧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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