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业务管理办法出台在即上限拟设为300万元
东南网讯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近日说,近期主管部门应该会先就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业务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然后再就股权众筹业务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这两项业务实行分开管理。政策落地后,再由相关平台对其所从事的股权众筹业务申请牌照。其中,对于股权众筹业务,出于风险把控考量,将设定其单个项目融资额上限为300万元。
此前,证监会下发了《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对股权众筹重新进行了界定,强调“股权众筹”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具有“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明确将股权众筹定位于公募股权众筹,只有拿到牌照才能经营,这意味着除了目前已经取得公募股权众筹试点资格的阿里巴巴、京东和平安之外,市面上其他所谓“股权众筹”平台都将被定义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其从事的融资业务将另行出台管理办法进行规定。
对于将股权众筹项目融资额上限定为300万元,京东金融副总裁金麟表示,从股权众筹强调“公开、小额、大众”,并服务于小微企业来看,300万元的限额有其合理性。
目前小微创业成本一路攀升,尤其是智能硬件、O2O等创业公司,其资本投入非常高。因此,未来股权众筹配合其他融资形式,将为创业企业提供更全面的融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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