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超5000元部分可买商业险
福州晚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下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将可购买商业保险。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与职工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商业补充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超过5000元的参保职工,在预留其中5000元后,剩余部分可用于购买与职工医保相衔接的商业补充保险,个人账户预留5000元后剩余部分不足以支付购买的,应由个人出资购买;提供商业补充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相关标准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的商业补充保险产品必须经中国保监会核准,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保险产品进行评审,送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案;参保人员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补充保险产品要求退保的,所用个人账户资金应当退回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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