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讯(记者 杨剑峰)近日投保年龄不设上限的老年人意外险在闽试点推广的消息引起了市民的关注。那么公益型老年人意外险与现有普通意外险有何区别?老人因突发疾病摔倒受伤属于意外吗?福州晚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两种版本意外险
有什么区别?
据了解,省老龄办、中国人寿福建省分公司近日出台《关于实施福建省“银龄安康工程”的通知》,在我省试点老年人意外险。意外险对于市民而言并不陌生,新型老年人意外险与保险公司现有的意外险有何区别呢?
一是投保年龄限制不同。此次老年人意外险目标对象为全省925万50周岁以上老年人,所有年满50周岁的在闽公民均可投保意外伤害险,这意味着80周岁或者90周岁的客户都能投保。相反,由于老年人发生意外风险概率高,保险公司在售的现有商业意外险投保年龄多限定在65周岁以下。其中一家寿险公司投保年龄放宽至80周岁。公司官网销售的一款老年人综合保障险种,适用人群为40岁至80岁之间。
二是保障额度和保费不同。老年人保险对年龄不设限,惠及面广,但因为发生赔付的风险远高于商业型意外险,因而保障额度相对较少。老年人意外险保险责任涵盖意外身故、伤残及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三种。其中80周岁以内的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额为3000元,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为3600元;80周岁以上的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额为1000元;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为2700元。此外,根据年龄段不同,50周岁至80周岁的每名被保险人限买5份保险,80周岁以上的每名被保险人限购2份保险,期限均为1年。不过其是公益型险种,保费便宜,每份保单投保费为每人每年20元。
商业型意外险因为投保年龄有限制,发生风险概率低,因而保额相对较高。如一家寿险公司在线销售的1年期综合意外险,意外身故、伤残保额达10万元,意外医疗保额为0.5万元,其对应的年保费达233.8元。上述的老年人综合意外险,意外身故或者残疾保额为1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为3000元,对应的保费高达390元。
三是投保渠道有别。普通商业意外险可以通过个险代理人、团险和网络多个渠道购买,公益型老年人意外险则采用团险销售模式。国寿福建分公司团险部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老年人意外险由单位等机构代为统一购买,一次性承保人数需在10人以上。
突发疾病导致伤害
能否赔付?
近年来,老年人因心脏病、低血糖、高血压等疾病引起的摔倒情况时有发生。那么出现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意外,现有的意外险能否进行赔付?
在榕业内人士表示,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伤害。在正规传统的商业保险中,身体发病引起摔倒受伤不算意外伤害,按理不能赔偿。福州晚报记者注意到,上述老年人综合保险也把猝死列为责任免除条款。
在榕一位寿险客户经理告诉记者,老年人发生摔倒意外事故,引发的因素有多种。如果是突发疾病导致,无法正常理赔,此时就易于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并产生理赔纠纷。他说,老年人保险需求其实很大,但老年人潜在的高风险阻碍了老年人保险市场的发展。如果提高投保年龄,在保额不变的前提下,因为发生赔付概率大为提高,保费就得相应增加,否则险种就有可能出现经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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