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问“并轨”后替代率会否趋同
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它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
有统计显示,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替代率超过80%,个别甚至达到100%。而目前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则在50%以下。
全国人大财经委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西部某省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费水平为月人均3227元,而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则为月人均2065元,前者是后者的1.56倍。
“一些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当时接受国家分配到企业工作,退休后养老金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和自己条件相当的干部职工的退休金,因此对双轨制很有意见,企业管理人员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退休职工意见更大。”上述调研报告称。
不过,实现替代率的“平等”并非一朝一夕之力。不少专家认为,有赖于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水平不会有明显下降。
“这次改革的目的是通过优化结构和确立新的责任分担机制来促进养老保险制度走向公平,关键是要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缴费义务并采取同样的办法调整养老金待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说,“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金肯定会减少,但加上职业年金,总体待遇应该不会有太大变化。”
不过,长期来看,两者替代率终将趋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经济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孙洁认为,目前应该做的是,继续适度提高企业职工基础养老金水平,并在理性提高公务员工资、特别是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基础上,参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制订机关事业单位基础养老金替代率水平。“毕竟从理论上讲,当一个人不再工作、退出工作岗位以后,他的收入必然要比在职职工收入低。”他认为,最终应使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基础养老金水平逐渐接轨、趋同,并通过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弥补不同群体间保障水平的差距。
可以预见的是,最终改革方案也会涉及这一问题。国务院副总理马凯近日所作的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建立兼顾各类群体的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物价变动和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适时调整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将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延伸到待遇调整政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