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零元餐”团购惹官司
“一款价值522元的中餐套餐,团购价格为0元。”这是美团网[微博]推送的重庆金易酒楼的团购促销信息。重庆消费者蒋鹏、文亚飞用手机抢购了500份,当他俩去酒楼消费时却遭到拒绝。美团网称,0元价格是一起操作失误的乌龙事件,愿意赔偿500元团购券。蒋、文二人不接受这种处理方案,将美团网所属的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及重庆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获得500份团购套餐的消费券。
订购500份零元团购券
蒋鹏告诉记者,他跟好友文亚飞喜欢在网上团购。今年7月16日零点,两人浏览手机时意外发现,美团网正在推送一款0元抢购价值522元、适合6-8人就餐的套餐,有效期至9月15日。
考虑到当时有宴请计划,两人决定团购60份。文亚飞用手机登录美团网账号,成功签订了订单。“买好后发现还有货,就试试看还能不能买。”文亚飞说,这一试,他们又订购了440份。
第二天,蒋、文二人相约朋友一起前往金易酒楼消费,当时团购券验证成功,酒楼经理胡国庆却称没有在美团网发布0元团购活动,是美团网把信息搞错了,让他们自行与美团网联系解决。
事后,蒋、文二人多次打电话到美团网要求履行义务,对方一直表示0元抢购是工作失误,他们购买的500份团购券不能履约。但美团网表示愿意赔偿500元团购券,并删除了网上的订单信息。
蒋、文二人非常气愤,最终由蒋鹏出面,以原告身份将美团网所属的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及重庆分公司告上法庭。10月21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恶意购买还是忽悠消费
蒋鹏诉称,美团网在评估了商业价值与投资回报率的基础上,自愿在网上以0元价格销售餐券,且与消费者形成了合约,就有责任履行约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美团网却称操作失误,这不是忽悠消费者吗?”
被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及重庆分公司辩称,原告是恶意购买,不应受法律保护。另外,原告无法证明其主体适格,美团网并非实名制注册,无法确定原告是团购账号的合法使用者。
被告代理律师称,美团网作为一个平台,经酒楼授权促销,价值522元的6-8人套餐的团购价实际为268元/份,价格标为0元并非人为所致。团购是从7月16日0时开始,被告方于团购开始21分钟发现错误,并第一时间作了下线处理。
被告代理律师表示,从268元降为0元,并非被告方的真实意思,同时原告方有恶意购买的行为。在两个月消费时间内,就算原告一日三餐都使用消费券,那在两个月内也只能消费180份,这种恶意购买行为不应受法律保护。根据美团网的用户协议,美团网有权单方变更消费,也可以退款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