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推进金融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成熟一项推进一项,各项改革交替实施,互相创造条件,以避免经济金融体系过度波动。一是协调推进金融改革要求把控改革幅度,单项改革不应太快。资本项目放开速度过快,再进行利率、汇率改革,或利率放开幅度过大,再进行汇率改革和资本项目开放,或汇率放开幅度过大,再进行利率改革和资本项目开放,这些都会引起相关金融指标的超调。二是协调推进金融改革要求把握时机,成熟一项推进一项。当局部均衡与一般均衡发生矛盾时,某项改革的时机可能不成熟,这要求先推进时机成熟的改革,同时为其它改革创造条件。在改革进程中,若利率上升过快,就应加快推进汇率市场化和资本项目开放,缩减利率上涨空间,为平稳推进利率市场化创造条件;若汇率上升过快,就应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和资本项目开放,缩减汇率上升空间,为平稳推进汇率市场化创造条件;若资本流出过多,就要加快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抑制资本流出,为资本项目平稳开放创造条件。
三、协调推进金融改革还能加快改革进程
协调推进利率、汇率改革和资本项目开放能减小改革阻力,加快改革进程。一是利率、汇率改革和资本项目开放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三者是相互促进、相互依赖、互为前提的关系。利率、汇率改革和资本项目开放就像两条腿走路,只有两条腿协调迈进才能走得稳、走得快,至于左腿在前还是右腿在前并没有固定的次序。
二是利率、汇率改革和资本项目开放的内容非常丰富,每一项改革都是一个长期的、渐进式的推进过程。任何一项改革都不能等待其他改革完成,也不可能等待其他条件完全成熟。
三是协调推进金融改革有利于减小阻力,化解矛盾。改革影响利益格局。单项改革进程过快容易在短期内激化矛盾。而协调推进改革对利益格局影响较小,阻力也较小。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积累的矛盾可以在汇率改革中逐步化解。汇率市场化过程中积累的矛盾也可以在利率改革中逐步化解。这样,社会感受到的变动较小,改革阻力较小,改革推进速度就能加快。
四是我国历史和国际经验均表明,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和资本项目开放是协调配合、相互促进的关系。回顾35年来中国金融改革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先内后外”的金融改革开放次序只是一种理想化设计,而实际情况往往是内外协调推进并相互促进。美国、德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金融改革也都是在协调利率、汇率改革和资本项目开放的过程中推进和完成的。
四、协调推进金融定价机制改革和金融市场建设
我国的金融市场化改革,不仅仅要放开利率、汇率、资本项目管制,还要培育市场化的金融环境,加快金融市场建设。这要求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增加金融供给。一是要减少市场准入限制,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二是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产品,扩大竞争性金融供给。三是形成统一互联的金融市场,增强金融产品流动性和便利性,减少资金沉淀,盘活货币存量。四是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尽快推出功能完善、权责统一、运行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为全面推进金融改革创造条件。
利率市场化改革还需要与投资体制改革相协调。投资需求直接影响利率。若投资对利率不敏感,有限的资金供给将面对无限的资金需求,利率将快速上升。一方面要减少政府干预,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企业根据成本收益安排投资计划,能提高投资的利率敏感度,形成合理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还要避免高风险行业挤占有限的金融资源,抬高整体利率水平。总之,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能避免利率过快上升,进而减小资本流入、汇率上升的压力。
金融市场建设与金融定价机制改革要同步推进。如果金融供给有限,即使利率、汇率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也可能形成垄断价格。如果金融供给增加很快,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滞后,会造成供需矛盾,可能导致大量套利寻租行为,金融脱离实体经济。这些都不利于资源有效配置。金融市场建设与定价机制改革也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完善金融市场有利于形成市场化价格。推进定价机制改革能扩大竞争性金融供给,丰富金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