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财苑)今日表示,围绕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新的一年中,上交所将采取多方面措施,继续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彰显市场公平正义,进一步浓厚与投资者的情谊,凝聚人心,汇集人气,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2013年,沪指累计下跌6.75%。上交所表示,尽管市场服务和监管工作并不适合以促进指数上涨为目标,市场表现也反映了经济结构、上市公司结构和投资偏好等多方面深层次体制机制因素,但面对这样的局面,上交所全员仍必须深刻反思:在上海市场的投资活动中,投资者是否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上海市场的投资环境,是否足够友好、便利和安全?上海市场是否充分适应了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和节奏,匹配了投资者的需求和诉求?
“一要自省,自省才能后勇;二要向善,向善才有未来。”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交易所的角度来说,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第一抓手就是上市公司监管,原因非常简单:投资者接触上市公司最频繁,上市公司监管是上交所为投资者提供的最基础、最核心的服务项目之一。近年来,上交所越来越体会到,市场要健康发展,在投资功能和融资功能二者关系上不能偏废;除了估值、供求等经济因素之外,公平、正义等社会因素对市场健康发展的意义也非常重大。所以要从最基础、最核心的服务和监管工作入手,维护三公原则,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此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2013年以来,上交所要求引发市场关注和质疑的部分上市公司召开情况说明会,直接回应市场和公众的合理质疑;发布了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整合了各类惩处措施,希望丰富监管手段,提高监管透明度;探索建立了上市公司监管快速反应机制,希望与媒体和市场的关切形成积极互动,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出了“上证e互动”这项互动式信息披露服务,希望为上市公司提高透明度,提高服务股东意识和能力提供有效工具;推出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促进信息披露主体归位尽责,协同社会各界联合做好监管;推动了分行业信息披露,希望深入揭示公司投资价值,明晰投资要素,为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提供新的手段;发布了《现金分红指引》,尝试向上市公司传导区别化的监管压力,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这些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其效果有待接受市场检验,并有望逐步显现。
上交所提出,新的一年中,在市场入口环节,将根据修订后的上市公告书《格式指引》,要求“造假上市”的发行人回购全部首发新股,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严格执行就稳定股价、减持、锁定期、持股意向等问题提出的相关规定。在持续监管环节,上交所将对2013年推出的一系列新措施进行适时优化,适时全面实施直通车,提高上市公司情况说明会频率,扩大分行业信息披露覆盖面,完善快速反应机制,优化“e互动”平台功能,探索建设高收益蓝筹股板块;探索持续性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加强市场透明度建设,制定并公开发布上交所技术、业务、监管公开清单;探索根据投资者评价对监管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有利于适应市场发展新形势的上市公司监管模式。
据悉,2014年,上交所还将在丰富产品、匹配投资者需求,优化上市公司结构和质量,提升蓝筹市场活跃度,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进行完善,并适时向市场披露。
该所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上交所注意到去年底以来,市场主要专业机构纷纷发表研究报告,超过半数看好2014年上海市场,持悲观态度的不足20%。多数专业机构认为2014年上行机会将大于下行风险,他们认为,首先,三中全会改变了投资者中长期的经济预期,改革将带来风险偏好的提升以及长期增量资金的入市;其次,宏观经济正在逐渐探明底部,企业盈利已有所恢复;最后,发达市场引领的全球经济复苏将为中国改革提供良好的缓冲。
“我们无法预设新的一年上海市场的涨跌结果,但我们相信,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助于提升上海市场的用户体验,浓人情、聚人心、汇人气。希望市场和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监督上交所的工作,共同促进上交所市场的健康发展。”该所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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