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交运发【2009】275号)第二十八条: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央视《热线12》播出的近10个月之后,记者接到了子长县客运车主的投诉,还有很多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记者随后前往子长县进行实地调查,采访运管所钟副所长后了解到,央视曝光后,发现客运公司确实出现管理混乱和乱收费问题,监管部门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查处。随后县委相关领导牵头成立了专项组,对涉事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交通局书记李亚宁、运管所所长王志荣、客运股股长王荣分别予以行政警告处分。随后记者了解到,子长县在媒体披露后,确实做了一些整改,包括子长县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和子长县欢顺实业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停业整顿了八个月,并给予了相应的处罚,欢顺客运分公司经理申平被开除。随后又出台相关指示,对车主反映的问题,如油补已经正常发放,线路牌费用由原来的1500元减免统一到现在的120元,线路使用费每次每年1000元已经免收,车辆审验费2600元同时免收等。
就车主集中反映的所开发票与车辆实际车价不符等问题,运管所表示无法介入调查,包括所收的其他费用,交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介入,具体结果并未给予答复。随后记者前往了县公安局求证,但是并未得到准确答复。经侦大队杨队长表示自己刚刚调任过来,不清楚具体情况,原负责调查人郭军斌不在局里,无法答复记者。
采访虽然告一段落,有些问题却在记者心中一直是个疑问,处理了这么多的相关责任人,处置了这么多项违规行为,为什么车主认为多收的费用至今并未认定并返还?在公安经侦调查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调查结果未见明确结论?车主最关心的对于两家客运公司的审计结果为何至今未予公布?
记者将继续关注处理结果,并在后续报道中披露政府相关部门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