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银监局围绕银监会工作部署,立足福建实际,创新引导辖区银行业推进绿色信贷,有效服务了福建“生态省”建设。
坚持有保有控,实施针对性信贷指导政策
早在2007年,福建银监局就开展了福建银行业“社会责任年”活动,树立绿色信贷理念,增强银行业对环境风险的社会责任感,督促其将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与产业政策、节能减排政策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信贷资源配置在促进经济“调结构、转方式”中的积极作用。
按照国家发改委《产业投资目录》有关规定,福建银监局就辖区银行业信贷准入的绿色标准提出了监管要求。福建银监局黄邦锋副局长表示:“对鼓励类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限制类项目,审慎发放项目贷款;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新增任何形式的贷款,并积极采取措施收回和保护已发放贷款,加快信贷退出步伐;对不列入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允许类项目,合理提供信贷支持。”
优化资源配置,加大节能减排信贷支持力度
“结合福建省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特点,福建银监局确定了推进绿色信贷工作的重点领域。”据黄邦锋副局长介绍,在节能领域,确定信贷支持的重点是可再生能源开发、传统工业改造、锅炉和窑炉节能改造、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和绿色照明等;在减排领域,确定信贷支持的重点是公用燃煤电厂脱硫、工业企业脱硫以及自备燃煤电厂脱硫、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企业废水处理等。
在政策引领下,截至2013年6月末,福建银监局辖内银行业节能环保贷款余额673.6亿元,比去年初增长18.6%。辖内银行业绿色信贷业务合计可促进项目企业年节约标准煤108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114万吨、化学需氧量(COD)6.67万吨、氨氮0.7万吨、二氧化硫8.72万吨、氮氧化物1.4万吨,节约水资源1543万吨,取得了可观的环境效益。
“福建银监局还指导辖内银行业机构合理有序地退出高能耗、高污染和高环境风险领域的贷款。”黄邦锋副局长说。上半年辖区中资银行业机构从高耗能、高污染和高环境风险行业累计退出90.93亿元。
鼓励金融创新,提高绿色信贷服务水平
创新是推动绿色信贷发展的主要动力。据了解,福建银行业在绿色信贷服务方面各具特色,涌现出了许多好机制、好案例、好产品。
兴业银行在我国银行业中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采纳“赤道原则”,在绿色信贷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方面都走在前列,成为绿色信贷工作的“标杆银行”。据了解,兴业银行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亿元的专项信贷规模用于支持绿色金融业务。至2013年上半年末,该行共对757笔项目开展赤道原则适用性判断,其中适用赤道原则的项目融资共计170笔,所涉项目总投资约253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