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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属学术探讨 开征时机未成熟
money.fjnet.cn 2013-09-27 09:2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我来说两句

是否开征遗产税,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此前有媒体报道,9月23日,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一次讲座上透露,征收遗产税被写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草稿。

“这是纯学术的探讨,和政府信息发布毫无关系,不能说就写入草稿了。”当天晚间,刘桓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时表示,但鉴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国家改革进程中的重要地位,“遗产税问题是不能回避的。”

刘桓表示,目前针对遗产税的讨论,将围绕是否开征、开征后的经济效益及法律可能性等几方面为重点展开研讨。

虽然开征遗产税是大势所趋。“但就目前来看,税基的界定、评估和监控尚面临技术层面的障碍,甚至还包括既得利益群体的阻力。”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告诉记者。

开征“脚步”渐近

遗产税,就是针对财产所有人去世以后遗留下来的财产而征收的一种税。最早的遗产税始于古罗马帝国,距今2000年,而现代意义的遗产税则始于400年前。

征收遗产税的一个重要目的,即避免财富过度集中。在西方国家,贫富差距悬殊是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对此,政府采取了征收遗产税予以控制。同时能平衡纳税人心理,鼓励自我创造财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上一代人的财富差距在下一代人身上延续,利于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

今年2月,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等部委 《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

今年3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在京发布《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课题中期成果报告。报告认为,无论从社会公平政策、转变增长方式,还是缩小贫富差距,推进遗产税改革的时机均已成熟,条件也已基本具备。

此外,记者还梳理资料发现,早在1950年通过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中,就将遗产税作为拟开征的税种之一,但限于当时的条件未予开征。

1994年的新税制改革将遗产税列为国家可能开征的税种之一。1996年全国人大批准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中提出“逐步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

那么未来是否会开征,刘恒认为这需要做好均衡,因为每一项政策,都有利益的受损者也有受益者,博弈的良性循环过程仍待严谨的科学数据研究来推动。

责任编辑:陈诗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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