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贸系统建速报机制 突发事件15分钟内上报
东南网7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王烽) 省经贸委近日印发通知称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速报机制。要求各地经贸系统接到明确发生较大以上标准的突发事件,或发生死伤人数一时不明和灾情一时无法核实的突发事件,如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核定7座以上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等,在接报后15分钟内应向上一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对发生的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或研判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向上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从县级、市级速报到省政府的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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