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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与房企结盟生变 引发1.9亿融资合同纠纷
money.fjnet.cn 2013-04-08 09:44 来源:21世纪经济新闻 我来说两句

历经了楼市的起落、融资环境的变化,银行与房企走出了蜜月期,双方不欢而散的例子越来越多。一般情况是,银行收贷弃房企,或者是房企资金链紧张违贷。但浙江浙欧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浙欧置业”)与民生银行[0.52% 资金 研报]的这场纠纷却是银行拒收贷款。

在融资环境相对较紧的时期,这显然是一个有悖市场常理的事件。银行与房企互相指责,揭开了楼市在融资场背后鲜为人知的交易。

还贷资金遭冻结

纠纷的爆发点是房企还贷给银行的1.9亿元被“拒收”。

位于杭州的浙欧置业向民生银行发出的“到款”通知函显示:浙欧置业在民生银行的19180万元贷款于2月26日到期,浙欧于贷款到期日中午11点50分将相关款项存入民生银行的还款账户,开户行为杭州天目山支行。

当天13点31分,银行系统查询显示,账户状态为“只收不付冻结”。房企认为,他们公司属于正常还款,民生无权对其款项进行冻结。并告知银行,贷款还款金额已全部到账,要求银行立即解冻账户,以保证到期日还款成功。同时,要求银行立即对此笔贷款的抵押物进行解押并协助办理抵押物注销手续。

记者经多方了解得知,个中原因颇为复杂,银行与企业背后的交易扑朔迷离。其中,一份附加的合同为这场纠纷埋下了伏笔。

浙欧置业与该行签订的融资合同有一附加条件,即浙欧置业须以成本价将其开发的2万平方米写字楼售予银行。但因购房合同及办理产权证过程中遇到纠纷,浙欧置业高层表示,他们想还掉民生的全部贷款,向另一家银行转贷。

但民生银行拿出当初协议,指房企违反其中的第八条:“在甲方(浙欧置业)为乙方(民生银行)办妥房产证之前,无论贷款是否到期,甲方承诺保留一定的贷款余额,同时抵押在银行的5000多平方米办公用房不能释放。”

浙欧置业一名高管说:“贷款到期还掉不再借是借款者的自由意愿,没有理由强制保留贷款余额,协议第八条条款内容是与央行法规相冲突的。”

实际上,协议第八条又牵扯着这笔贷款幕后的另一场交易。

责任编辑:乔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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