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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打假 要的就是力度
造假已不是消费领域的“独苗”,近年来,资本市场的造假事件也屡见不鲜。近日,深陷“财务造假”的万福生科受到投资者的高度关注。
早在2012年11月22日,万福生科就承认,半年报中虚增利润4023.16万元,且未披露生产线项目长时间停产的事实。就此,深交所给予以下处分决定:一,对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龚永福等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此后,公司经过半年自查,于2013年3月1日又发布自查公告称,2008年至2011年公司财务报表严重造假,盈利近90%缩水,引发创业板巨震,被戏称为“创业板造假第一股”。
为什么上市公司造假屡禁不止?前有银广夏、蓝田股份和绿大地,现有万福生科,这或许与上市公司造假处罚措施偏宽有关。例如造假上市、虚增收入2.96亿元,IPO募资近3.5亿元的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造假案东窗事发后,法律给予其的一审判决竟然只有公司被判罚款400万元、5名被告人集体缓刑。这么一点点经济惩罚,对于造假公司来说,不过是“挠痒痒”而已,但是公司造假引发的二级市场股价下跌,却让投资者饱受深度套牢之苦。
同样是公司财务造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处罚案例似能给监管机构一点启示。2012年6月20日,香港证监会成功促使香港高等法院颁发命令:责令财务造假上市公司洪良国际,回购其IPO发行在外的5亿股股票。为此,洪良国际总共须耗资10.3亿港元,金额大于其在IPO时所募集的资金净额。另外,作为洪良国际的保荐人兆丰资本,也因未能履行保荐人职责而被吊销牌照,并被处罚金4200万港元。
劣质拟上市公司肆无忌惮的造假,无非是为了能成功上市,以达到圈钱的目的。作为监管机构,应该加大惩罚力度,除了对粉饰报表、造假上市的公司及其高管严惩不贷外,同时,对保荐人等中介机构也要加大处罚力度,让其付出无法承受的代价。只有这样,资本市场环境才能更“环保”,投资者才能远离“雾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