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成本 三税种是“大头”
money.fjnet.cn 2013-03-05 09:05 来源:中安在线
我来说两句
在昨天的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市民对流程及主要税费缺乏了解。昨日,记者从多方了解了合肥目前二手房交易程序及主要税费收取相关规定。
目前省城二手房交易程序如下:交易双方需到办证交易中心签订交易合同进行房屋基准房价核定前往房屋所在地地税分局报税回原办证交易大厅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到受理窗口核定税费,缴纳契税等在受理窗口登记受理等待房产过户及房产证件办理。办理时,双方需携带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交易房屋的原始房产证。
在新政中,最引起关注的是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按差额20%计征。记者了解到,按合肥现行政策,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人个所得税。除此之外,能完整、准确提供房产原值凭证或其他费用凭证的按照交易所得征收;对未能完整、准确提供房产原值凭证或其他费用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实行核定征收。这两种情况下,合肥市实际征收税率都为1%。简单计算,一套差价40万的房子,目前个人所得税为4000元,若新政策执行后为8万元,要多交7.6万元。
除个人所得税,二手房交易的主要税费还有契税和营业税。按现行税率,个人购买144及以上住房契税按4%收;个人购买90~144住房及购买90以下但属于二次购房的(包括变更房产姓名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契税按2%收;个人首次购买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以下(含)契税按1%收。
营业税方面,个人将购买不满5年的非家庭唯一用房对外销售的,以交易全额征收营业税,即全部房价乘以5.69%;个人将购买满5年(含5年)的非家庭唯一用房或者不足5年的唯一用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即房屋差价乘以5.69%;个人将购买满5年(含5年)的唯一家庭用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童璐 李玲 郜征)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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