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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被指误造不良信用
money.fjnet.cn 2013-01-07 11:54 来源:台海网 我来说两句

张志华的追问

“让我至今仍理解不了的是,为什么光大银行在未告知我本人的情况下就将我个人信用上传到了中国人民银行?为什么我2010年的声明形同废纸,没有任何光大银行的工作人员来告诉我事情的进展,也没有任何光大的工作人员来向我道歉?”面对记者的采访,张志华发出了一连串的追问,“征信中心也是一样,可能连审查都没有就直接登记录入了,这样很容易产生冤假错案,对消费者来说完全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少军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确实有必要建立一个反馈系统,当客户有不良记录发生时,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短信通知对方。在与客户协商后,如果确认为实,再录入系统,这样才会具有更高权威性与公信力。”

“在交涉过程中我还遭遇到了 踢皮球 的待遇,这让我对银行系统自说自话的现状产生了质疑。”张志华说,“我拨打了上海银监局的电话,希望从监管部门处讨个说法,对方表示光大银行信用卡总部在北京,因此不归他们管,而是归北京银监局管。”他随后拨打了北京银监局的电话,工作人员却又告诉他,光大银行归银监会管,让他联系银监会。

“我上了银监会的网站找到了一个银监会信访电话,可拨打了多次都未接通。”张志华又叹了口气,“几次联系下来,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只皮球一样,被几个人踢来踢去,最后被踢出了局。”

对于征信中心,张志华在他的起诉书中也提到:“征信中心作为发布平台发布了不实信息,经书面异议仍不予以处理,而且这种不作为导致了侵害后果的扩大,是应该承担连带侵权责任的。”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告诉记者,如果是银行方面的责任,导致个人被误录入黑名单,征信系统管理者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至于责任范围的大小,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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