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发条件过高
理想状态难以出现
而国内银行推出的银行理财产品也存在这样的情况。以某股份制银行发行的产品为例,其在今年2月末推出一款期限为96天的与黄金挂钩的理财产品,当时国际黄金的价格约为1800美元,挂钩标的为伦敦金银协会黄金下午定盘价。产品条款规定,若到期日挂钩标的价格大于2700美元,投资者最终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为5.8%;若价格小于2700美元,同时大于等于1200美元,投资者最终可获得年化收益率4.8%;若在产品到期日挂钩标的价格小于1200美元,投资者最终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为3%。
由于在产品推出之初,国际黄金已连续3个月上涨,银行在设计上倾向于认为,未来国际黄金价格在2月份以后的至少半年内将延续今年年初以来的强劲反弹势头,因此这款产品只有在金价突破其设定的上限后才能获得较高收益,否则只能获得较低收益。但事与愿违,国际金价在3月份开始扭转此前2个月的上涨势头开始快速下滑,导致该产品无法实现最高预期收益率,最终收益率为4.8%。
实际上,在实现预期收益方面,挂钩黄金的理财产品往往成为重灾区。据普益财富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前三季度共有1279款结构性产品到期,其中有852款产品公布了到期收益率。在这852款产品中,有54款产品未实现最高预期收益率,其中挂钩黄金的产品最多,高达24款。
为何会出现这一现象,普益财富分析员叶林峰认为,主要由于触发条件过高,难以达到。以第二个案例为例,2月末国际金价在1780美元附近,以此计算,要在产品运行期内触发价格上限,国际金价需要上涨51.69%,对仅有的3个月时间跨度而言,即使金价处于上升通道中,要达到上述触发价格也很难。
叶林峰建议,对投资者来说,购买这类结构性产品不能仅凭最高收益率选择购买,而是要根据产品说明书中的收益结构条款,研判该产品的高收益触发条件是否合理,并且根据自己对市场未来走势判断购买产品,从这个角度来说,投资者对于触发条件难易程度需要有一定的判断,对于在当时市场环境下实现高收益条件很难的产品就应当回避,倘若是由于自己判断失误而未能获得产品的最高预期收益率,那么很明显不能将过错归咎于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