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16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记者今日从福建省发改委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以工代赈建设“十二五”规划》,省发改委组织编制了《福建省以工代赈建设“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已于日前正式出台,“十二五”期间,福建省将安排以工代赈建设项目投资10亿元左右,其中争取国家以工代赈资金4亿元左右、地方配套投资及群众投工投劳6亿元左右。
《规划》中将福建革命老区中的22个原中央苏区县和4个原国定贫困县列为规划实施的对象范围,具体是:龙岩市的长汀县、武平县、连城县、上杭县、永定县、新罗区、漳平市;三明市的宁化县、明溪县、建宁县、泰宁县、清流县、沙县、将乐县;南平市的光泽县、邵武市、武夷山市、建阳市、浦城县;宁德市的屏南县、周宁县、寿宁县、柘荣县;漳州市的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
根据《规划》,10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在上述26个县中重点实施一批基本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建设,兼顾实施一批小流域综合治理、人畜饮水和片区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加快建设农村路网,全面实现建制村和较大自然村通硬化公路,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促进农村群众生产、出行和货物运输条件进一步改善;通过扶持建设一批农田水利设施,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基本农田建设,推动农村特色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大幅增收;通过积极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片区综合治理工程,促使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卫生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实现欠发达地区农村发展条件的显著改善。
新建、改扩建乡村道路1300公里
解决12万人饮水困难
《规划》就基本农田、小型微型水利工程、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片区综合治理工程等方面的建设任务做了具体规定:
基本农田:各有关市县(区)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对适宜地区的耕地后备资源进行开发,加强水毁田地复耕等工程建设,增加欠发达地区耕地资源;同时结合农业区域布局和种植业结构调整,开展中低产田改造、坡改梯田、土地平整,提高耕地质量。通过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并配套建设机耕路、水渠、小水坝等工程,建设标准农田2.8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5万亩。
小型微型水利工程:各有关市县(区)要因地制宜采取新建改造、完善配套等多种措施,以节水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强流域堤防、水渠及田间配套工程建设,开展老化失修、因灾损毁的农田水利设施修复以及节水灌溉、农田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小型乡村河堤治理工程,提高农业生产保障能力。通过实施修建渠道、防洪堤、拦水坝等工程,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8万亩。
乡村道路:各有关市县(区)要与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相衔接,着力开展未通路的建制村通达工程,跨行政之间的水泥路工程、土路改造工程和独立桥梁工程建设,推进乡村公路联网工程、水毁路桥修复建设,解决群众行路难、过河难等问题。通过实施农村公路新建、道路硬化改造、水毁道路修复等工程以及小型独立桥梁涵新建、改建、修复工程,新建、改扩建乡村道路1300公里。
人畜饮水工程:在巩固农村安全饮水成果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水资源状况,推进一批引水、打井、蓄水池等工程建设,稳定解决饮水水源,完善供水设施。通过实施建设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铺设供水管道等工程,解决12万人的饮水困难。
小流域综合治理:坚持因地制宜、连片开发和综合治理,采取堤防建设、植树种草、河道治理等工程措施,加强水土流失和生态治理,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通过实施防洪堤和水坝建设、河道综合整治、植被恢复和保护等工程,治理面积85平方公里。
片区综合治理工程:注重发挥以工代赈工程的综合效益和整体效益,推进一批集中解决制约当地发展的生产生活瓶颈的片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通过实施对片区进行水渠水坝建设、道路硬化、卫生环境整治等工程,实施片区综合治理2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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