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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华时报
哈尔滨市政府昨天通报“8·24”塌桥事故的调查结果,认定此事故是由于车辆严重超载而导致的匝道倾覆,车辆翻落地面,造成人员伤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直接原因为车辆严重超载,间接原因为交警未发现事故车辆经过其管辖路段,路政巡查工作出现疏漏、处罚后没按规定采取卸载措施。肇事车辆相关人员将通过司法程序处理,交警大队兰陵中队等将被严肃问责。
>>调查
桥梁质量检验符合要求
8月24日5点30分左右,哈尔滨阳明滩大桥疏解工程一上行匝道垮塌,桥上4辆货车侧翻至桥下,致使3人死亡5人受伤。
昨天下午3点,哈尔滨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事故发生后7人专家组立即成立对坍塌匝道进行认定;同时委托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事故匝道的钢筋、混凝土等取样进行检验检测和鉴定,对车辆的装载、改装及行车路线和工程设计、质量、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查取证,其间共调查取证105人次,调取相关资料297份。
哈尔滨市安监局常务副局长刘星明称,事故调查组委托哈尔滨开发区明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事故桥梁的墩柱几何尺寸、墩柱钢筋保护层厚度及钢筋间距、墩柱及盖梁的混凝土强度、垫石的混凝土强度和钢筋直径规格等指标进行了检测,结果认定各项指标均符合设计要求。
此后,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混凝土芯样强度、钢筋直径及抗拉力学性能进行测试,得出检验结论是:受检的盖梁芯样混凝土强度和盖梁主筋直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屈强比符合要求。
据通报,经查,施工单位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建立了质量责任制,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健全,工序管理规范,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齐全。各工序都对质量进行了自查,质量内业资料齐全。
>>认定
车辆超载造成匝道坍塌
据事故调查组介绍,专家组经核算,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质询,于8月26日出具了《哈尔滨市三环路群力高架桥洪湖路上行匝道桥箱梁整体倾覆事故专家组意见》,分析认定匝道坍塌是由于车辆超载造成的。
哈尔滨市安监局常务副局长刘星明通报称,根据专家组分析意见、检测检验机构检验结论和调查组调查取证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王志武驾驶超载货车,潘庆、张会波、刘国东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技术数据的严重超载车辆,在121.96米的长梁体范围内同时集中靠右侧行驶,造成匝道钢混连续叠合梁一侧偏载受力严重超载荷,而导致匝道倾覆。
间接原因为执法疏漏
据通报,事故的间接原因为,8月24日,双城交警大队兰陵中队和新兴中队没有发现事故车辆经过其管辖路段。哈尔滨市公路管理处对上级抽调执法人员增援京哈公路改造工程王岗镇路段的要求考虑不周。八名执法人员全部从京哈公路双城养路段抽调,致使路政巡查工作出现疏漏。8月23日,吉林省德惠市公路管理段对2-4号车进行了处罚,没有按规定采取卸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