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越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达”)是如何由一家大连市西岗区区属企业逐渐成为王健林个人控股的民营企业,这是一个鲜为外界所知的故事。
在中国证监会今年2月公布的《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中,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达商业地产”)的名字赫然在列。
工商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底,万达集团作为第一大股东持有万达商业地产53.533%的股份,王健林个人持股8.594%。由于王健林同时还持有万达集团100%股权,因此他本人实际控制的万达商业地产的股权比例达到了62.127%。
毫无疑问,万达是目前中国最出众的民营企业之一,就像没有人怀疑王健林是万达这个庞大体系最核心的人物一样。
然而,在过去24年,万达究竟经历了怎样的私有化,王健林又是如何在所有权意义上成为这个庞大商业帝国的实际控制人,仍然是一段值得厘清的公司历史。
试点之初
1992年,万达作为东北地区首批股份制试点单位发起成立,注册资本1.2亿元,被等额分为12000万股,包括9600万股法人股,以及2400万股个人股。这是王健林争取来的一个机会,在那个年代,1.2亿元的注册资本并非小数目。
公司的发起人共六家,第一发起人为大连万达房地产总公司,其他5家发起人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4.22,0.00,0.00%)大连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渤海饭店集团公司、大连市煤气公司、大连鑫淼实业总公司以及大连电业局市内供电局供电技术服务公司。
其中,大连万达房地产总公司持股58.33%,中国工商银行大连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2.5%,大连渤海饭店集团公司持股0.83%,大连煤气公司持股3.96%,大连鑫淼实业总公司持股3.96%,大连电业局市内供电局供电技术服务公司持股0.4%,另外20%股份由公司内部职工认购。
大连万达房地产总公司的前身最早可以追溯到大连西岗住宅开发公司。大连西岗住宅开发公司成立于1987年,是西岗区区属的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
1988年的时候,当时任西岗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的王健林“跳槽”来到了这家公司。
根据王健林的说法,凭借棚户区改造项目,万达赚取了第一桶金。这家在王健林接手前亏损数百万的区属企业,在其接手后的第二年即实现了营业收入1285.8万元、利润291.2万元的业绩。
从股份制企业成立到2001年这十年,万达仍在大连从事着旧城改造项目的开发,建成了大连历史上一次性动迁人数最多的新开路校区,并在1997年这一年开始向全国大规模扩张。至今在南京、昆明、长春、南昌等城市还能看到作为纯住宅开发商的万达在那段时期建成的项目。
在这十年期间,万达集团的股权结构未有大的变化,由于扩张需要资金,对股东的分红则渐渐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