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李承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有媒体报道,近年来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甚至影响到正常运转。针对这个问题,李承表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地方建设性融资需求保持快速增长。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等方式举债融资,加快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进程,为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促进了教育、文化、卫生、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利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公共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也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和国际金融危机、战胜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审计署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 年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0.7 万亿元。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52.25%,加上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债务率为70.45%,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同时,部分地方在政府性债务举借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区和行业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问题。"李承介绍说,"2010年6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面部署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经过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规模膨胀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对融资平台公司的信贷管理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违规担保承诺行为基本得到制止。"
李承表示,下一步将继续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一是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二是继续抓紧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的信贷管理。三是坚决禁止政府违规担保行为。四是抓紧研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及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按照规范有序、公正透明的市场化原则,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